申請地點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簽證組-- 台北市松江路16812樓 電話 2581-1979


申請費用 : 觀光簽證單次為新台幣1,100
每週一至週五(國定假日例外) 簽證及領事事務部
個人申請時間09:00~11:45


申請團體簽證 10 件以上者09:00~10:00


領件時間 16:00 ~ 17:00



觀光簽證有效期限為三個月, 抵達泰國後之停留期限為首次入境起算30天,倘因故欲延長停留期限可向泰國移民局及其服務站申請,第一次延長申請可獲停留一個月,第二次申請則僅能再延二星期,觀光簽證是無法辦理延長停留期限的。


要去辦事處之前最好先打電話問有沒有上班因為有些泰國的特有節日會放假


抵達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後,先跟櫃檯索取申請書,一人一張,上頭的個人永久住址跟留泰期間居住地點都要用英文填寫,建議大家出門前最好先利用郵局的住址中英譯文系統先查好自家的英文地址翻譯以及投宿飯店地址, 若幫別人代辦,必須帶委託書,委託書必須簽名和蓋章,受委託人如果也申請泰國簽證就不需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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