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補登的申請

屋齡 36 年以上的老舊公寓,因為早期登記制度的原因,部分可能出現陽台面積未登記的現象,過去的登記方式,雖然房屋使用空間不變,但若是遇到都更或者轉售需求時,陽台補登後可以讓面積反應實際坪數,進而反應實際的房產價格。

陽台登記的相關法規,在中央最早有 1982 年 8 月 12 日內政部令發布的「建物測量辦法」,第 20 條第 3 款及 23 條建物竣工平面圖載有陽台、屋簷、雨遮等突出部分者,以其外緣為測繪建物平面圖的邊界,並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及計算面積。

從民國62年規定陽台可登記為附屬建物,但仍出現62年之後領有使用執照建物,竣工圖未註記陽台,且62年前登記建物大部分沒包含陽台,演變至今,許多建物登記面積未含陽台。

如何申請陽台面積補登

文章標籤

jojopp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